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机构信息>机构职能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12-01 10:25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
  • 访问量:26

主要负责人:涂亮

职务:区财政局局长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国资办、预算科(绩效科)、国库科(税政科)、行财科、财政监督科、债务金融科、经建科、企业科(综合科)、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昌北下罗枫林西大街568号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拟订全区财政收支平衡计划。管理区本级财政收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事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审核批复部门年度预决算。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及政府采购业务。负责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督财政性资金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协调推动企业上市进程。拟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承担财政局办公室职责,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公开、综治、安全、保密、信访、工会、行政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局(含财政金融服务中心)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干部培训、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局本级(含财政金融服务中心)部门预决算编制、绩效管理、财务工作;负责落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总部经济招引工作。

负责人:万骏阳,联系电话:0791-83823518

(二)国资办

负责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平台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拟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初编,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并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负责人:钱勇,联系电话:0791-83828385

(三)预算科(绩效科)

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批复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负责组织全区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政信息化系统及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人:刘亮明,联系电话:15797750896

(四)国库科(税政科)

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预算收入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全区非税收入的征收;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梦洁,联系电话:0791-83821974

(五)行财科

负责管委会本级、区党政办、区社会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乡镇(街道)等部门及教科文体、农林水、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本级预、决算的审批工作;拟订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计划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工作。

负责人:黄素春,联系电话:0791-83826711

(六)财政监督科

负责公检法、市场监督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拟订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计划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牵头各类专项财政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财务内控建设、单位内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执行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和投诉受理。

负责人:李佳洁,联系电话:0791-83828768

(七)债务金融科

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政策性金融和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区金融稳定工作。负责产业基金、企业上市等金融创新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的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启玉,联系电话:0791-83885890

(八)经建科 

负责拟定全区基本建设投资政策,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筛选、融资设计、预算审核、批复项目决算等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项目资金拨付审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土地出让工作,负责盘活闲置土地等国有经营性资源,增加土地经营性收入;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邓亮,联系电话:0791-83885197

(九)企业科(综合科)

负责拟定企业扶持相关领域的专项资金计划及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政策性补贴、扶持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类资金审核、兑付工作;负责财园信贷通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走访和调研工作,提出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保税管理、口岸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周小灵,联系电话:0791-83826598

十、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对区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部门决算、部门财务报告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负责人:何安云,联系电话:0791-83822811

办公电话:局办电话:0791-8382351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12388-2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