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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应急字〔2022〕18号
各镇、街道、管理处: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洪财农指[2022]73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做好抗旱救灾、保障秋粮生产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处置灾情、完善我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经研究,现决定对你们发放2022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25万元。其中,乐化镇抗旱救灾资金6万元,樵舍镇抗旱救灾资金10万元,蛟桥街道、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抗旱救灾资金各3万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街道、管理处要加快资金预算执行,统筹安排、使用好省级抗旱救灾资金,强化支出责任落实,统筹自身财力加大救灾投入,尽快研究资金使用方案。
各镇、街道、管理处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救灾资金管理,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挤占挪用,使用时做好台账登记,确保手续齐全。
附件:省级抗旱救灾资金分配表
区应急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省级抗旱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金额 |
1 |
蛟桥街道 |
3 |
2 |
乐化镇 |
6 |
3 |
樵舍镇 |
10 |
4 |
白水湖管理处 |
3 |
5 |
冠山管理处 |
3 |
小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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