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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支持2023年“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的通知
  • 2022-12-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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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管办字〔2022〕54号

临空经济区,各镇、街道、管理处,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金开集团,各有关企业:

为强攻项目建设,助力企业生产,鼓励和保障在“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全区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推动2023年一季度全区经济强劲开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稳产扩产

对2023年元旦期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和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区内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22年1-3月应税销售额1亿元以上且增长20%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2022年1-3月应税销售额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发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增加用电量

对2023年元旦期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和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日用电量补贴0.05元/度,最高补贴30万元/户,补贴资金采用“免申即享”方式,直接由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供电分公司向企业发放。(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供电分公司)

三、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对2023年元旦期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和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连续不停工的省、市、区重大重点产业建设项目分两档给予奖励:对日均施工人员50人以上产业建设项目,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每日施工人员100人以上产业建设项目,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项目办)

对2023年元旦期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和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连续不停工的在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实际参建人数为基数,分三档对项目施工方给予奖励:对50人至100人的工地,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100人至200人的工地,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200人以上的工地,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城建局)

四、组织开展挂点帮扶

切实落实区领导走访帮扶制度,区机关干部下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走访,进行惠企政策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物资储备、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临空区、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处))

五、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同时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作用,采用网上收办件、在线评审、专家函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继续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确保在“元旦”“春节”期间项目审批“不打烊”,服务“不停摆”。(责任单位:区项目办)

六、坚决筑牢安全底线

督促指导项目施工单位、工业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项目建设、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七、全力保障要素供应

强化“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原材料、用水、用电、用气、用砂等生产建设要素和物流运输服务保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工业企业生产的后顾之忧。提前安排人员检修供水设施设备,合理平衡管网输配,保障供水水量充足、管网运行平稳;加强电力运行调度,避免发生非计划停运,力保企业用电需求;指导油气企业与用户对接,确保成品油、城镇天然气有序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社发局)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区党工委书记梅峰同志为组长的南昌经开区“元旦”“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发局邹源同志兼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本方案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不停工不停产情况日报送制度,重点产业建设项目不停工情况由区项目办负责收集报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不停工情况由区城建局负责收集报送,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经营情况由区经发局负责收集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兑现细则,原则上奖励补助资金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兑现。

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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