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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鑫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2-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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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干字〔2023〕5号

乐化镇党委: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省组选调生工作单位及基层锻炼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党工委决定:

金鑫同志挂任乐化镇徐邓村书记助理;

该同志挂职期从2023年3月至2025年3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解除。

中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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