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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2024-04-22 14:37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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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供养

2.办理条件: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本人申请有困难,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等。

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60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特困全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落实。

4.申请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家庭财产状况声明及授权。

5.办理流程:对象提出申请一镇(街道、管理处)受理-核对协查-镇(街道、管理处)审核审批并公示。

6.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地点: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管理处)民政办公室。

7.联系方式:0791-8382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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