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新冠指发〔2020〕88号
各镇(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1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工作,现制定《南昌经开区应对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9月6日
南昌经开区应对2020年秋冬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区指挥部《关于印发南昌市经开区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洪经新冠指发[2020]8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紧抓细抓实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境外输入疫情、本地散发和聚集性疫情,严防疫情出现反弹,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
二、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架构
区指挥部各工作组进一步调整充实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各镇(处)指挥部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在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能力不降的前提下,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确保一旦发生疫情,24小时内集结到位,确保所有应对准备工作按要求落实落细。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镇(处)指挥部、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按要求(见附件1)进一步细化实化应对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举措或方案,并于9月26日前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备案。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等重点集体单位结合实际,9月底前抓紧完善各自应急预案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工作调度
各镇(处)指挥部、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要继续发挥好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制订各项措施工作责任分工和推进表,自9月份开始要做到问题每周有分析、工作每周有调度、成效每周有进展。
(四)开展培训指导
9月底前,各镇(处)指挥部、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系统开展对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特殊机构等培训,重点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等内容。卫计部门完成疫情报告、流行病调查、消毒消杀等方面培训工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采样技术培训和指导,掌握混采技术。
(五)组织实战演练
9月底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以发生本土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为背景,开展一次多部门、分层级的联合演练,以病例发现报告、人员管控、场所准备等为重点。10月底前,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特殊机构等重点场所、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至少开展1次疫情防控演练。卫计办要完成疫情报告、流行病调查、消毒消杀等方面演练。
区指挥部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模拟出现“确诊病例”,在社区实行实战化演练,检验各镇(处)风险区域划分、核酸采样检测、现场流调消杀等应急能力。
(六)强化工作督查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纳入督查落实,对措施落实、物资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进行全面严督实查,每月至少1次,并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各镇(处)、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性排查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即知即改、堵塞漏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见附件2),对存在的较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七)加强宣传引导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工作组(舆情)要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信息监测,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引导公众正确防病。对虚假信息要及时辟谣,传播正能量,增强公众信心。要科学引导广大居民在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情况下,加强流感疫苗接种。
三、保障措施
(八)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处)指挥部、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强化政府、部门、单位、社区、个人“五方责任”,压实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和社区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
(九)落实资金保障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财金部门、各镇(处)应切实安排落实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隔离场所租赁、医疗设备耗材购置、防护物资储备等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加强绩效考核
我区将加快推进发热门诊建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各镇(处)、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将考评结果纳入相应绩效考核内容。
(十一)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处)指挥部、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南昌经开区应对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南昌经开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督查表
附件1
南昌经开区应对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方案 |
工 作 要 求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或 负责工作组 |
备注 |
1 |
制订区、镇(处)两级疫情物资保障应急方案 |
建立完善医疗及防护物资调用机制,2020年9月底前,完成测算防护服、口罩、药品等医疗及防护物资需求,保障全区医疗及防护物资储备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
9月底 |
区物资保障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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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订全区物资优先运输方案 |
交通等部门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案,保证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
9月底 |
区交通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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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订全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组建方案 |
组建覆盖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等不少于36人的精准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公安(大数据)等部门组建不少于10人的流调研判队伍,通过面对面调查、手机定位、轨迹分析等开展流行病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数据实时分析。 |
9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区公安(信息比对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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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订全区消杀技术指导队伍组建方案 |
组建不少于10人的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各镇(处)按每个社区(村)3-5人标准,组织环卫工人或者卫生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杀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或者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
9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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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订区级核酸检测能力准备方案 |
统筹协调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2020年9月底前,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人员和外环境核酸检测采样能力,提高核酸检测采样人员、检验人员队伍数量和技术水平。 |
9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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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建设申报准备方案 |
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施建设和改造,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相对独立的发热诊室和留观室。 |
10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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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订做好流感等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
做好流感等传染病监测工作,强化重点人群流感监测任务。 |
10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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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订区、镇(处)两级应对秋冬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
要对本地力量进行整合,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本辖区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镇(处)组织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医疗服务保障,做好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
10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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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订区、镇(处)两级集中隔离场所准备方案 |
区、镇(处)均要提前签约具备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同时配齐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文关怀等工作专班,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责任人”。 |
9月底 |
区医疗卫生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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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订心理疏导服务方案 |
组建心理疏导队伍,按照国家、省、市等指示精神和要求,规范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
9月底 |
区人文关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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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制订全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
制定市场检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环境,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
9月底 |
区市场环境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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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制订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含健康监测方案或制度) |
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收集中小学校核托幼机构学生健康状况,每天开展晨午检和缺课缺勤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
10月底 |
区教办、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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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订特殊场所防控工作方案(含健康监测方案或制度) |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应做好机构内特殊人群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由各主管部门专班负责安排转运至医疗机构。 |
9月底 |
区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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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制订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或制度 |
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建立与医疗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
9月底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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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制订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
各公共场所做好人员、物资、场所、健康教育等相关准备,报主管部门同意。 |
9月底 |
区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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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制订交通卡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
做好人员、物资、场所、健康教育等相关准备,报主管部门同意。 |
9月底 |
区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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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制订社区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
做好社区防控人员、物资、场所、健康教育等相关准备。 |
9月底 |
区社区组、各镇(处)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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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制订全区督查工作方案 |
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
9月底 |
区督查问责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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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南昌经开区秋冬季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表
督查单位: 督查人员: 督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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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项目 |
督 查 内 容 |
督查情况 |
组织保障 |
指挥部是否保持战备化状态,各工作组常态化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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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发热门诊申请改造、核酸检测能力、隔离点设置、培训演练、“应检尽检”等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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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应对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各项应急准备、重点单位防控等有具体落实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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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能力 准备 |
是否准备符合要求、数量足够的隔离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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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建覆盖疾控、医疗机构、社区等单位的精准流调队伍和公安流调研判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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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建覆盖疫情信息收集、形势研判、流行病调查、医疗救治、社区指导等领域的卫生应急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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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核酸检测每日最大检测量达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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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订本辖区内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明确各社区(村)采样场所、人员、试剂等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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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点并正常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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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警 |
是否建立与学校、药店等部门和单位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监测信息共享,是否明确异常信息报告形式、内容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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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镇(处)组织发热门诊患者全部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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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和产品、环境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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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储备 |
是否制订本辖区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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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储备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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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防控 |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是否制订防控方案,物资储备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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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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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控 |
是否按要求设置健康监测点、健康观察室等,物资储备是否齐全(一次性医用口罩储备两周以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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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开展每日晨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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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与属地医疗机构“一对一、点对点”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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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开展全员培训、演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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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演练 |
是否组织医疗(疾控)、基层医疗机构等疫情报告、流行病调查、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等方面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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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本辖区内针对本土病例报告、局部暴发疫情等不同场景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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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开展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特殊机构等各类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培训、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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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问责 |
是否定期开展督查、调度,推进有关工作如期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严肃追究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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