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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第一批次2024年“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2-29 16:37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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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社字﹝2024﹞  号

乐化镇、樵舍镇:

按照《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名单(见附件)及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审核,我区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培训补助享受学生樵舍镇 31人,乐化镇29人,共计60人。同时,按照《关于调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享受周期的通知》(赣乡振函(2023)13号)文件精神,樵舍镇排查出建新村熊艳玲符合文件补发条件,需补发其2021年春季共1个学期。综上,此次培训补助享受学生樵舍镇32人,乐化镇29人,共计61人。

根据“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按1500元发放补助,我区第一批次2024年“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樵舍镇4.8万元、乐化镇4.35万元,共计9.15万元。补助资金从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列支。

附件:南昌经开区第一批次2024年“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对象花名册

南昌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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