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动的通知》(赣卫政法字【2017】19号)的要求和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办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政科,联系电话:0791-83961901
申请设置单位(人):南昌雅超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拟医疗机构名称:经开雅超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选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凌波路999号盛世华庭10栋102室
主要负责人:沈聪聪
拟设诊疗科目:口腔科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