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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区错时延时、预约办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解读

  • 发布日期: 2019-05-15 12:01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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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重塑政府职能,提高服务供给能力。着眼于为民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启动错时延时服务工作制是省、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一项新动作,是将政务服务向便民化发展的新路子,同时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为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 我区积极践行错时延时服务制工作,对区、镇两级政务服务措施延时、预约办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错时延时、预约办理事项清单,已在官网公布;同时为维护清单的实用性、规范性和便民性,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办事群众,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05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启动错时延时服务工作制的通知》(洪府厅字〔2018〕594号)精神,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对全区政务服务系统错时延时、预约办理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已于2019年2月14日印发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全区延时错时、预约办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一共六条,其中:

第一条,明确了清单动态管理对象和清单内容;

第二条,明确坚持利企便民、规范公开、优先服务的清单动态管理原则;

第三条,明确了八项应当调整清单的情形。

第四条,明确了清单动态管理权限。主要是明确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区机关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之间不同的相关动态管理权限。

第五条,明确了调整周期及程序。清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一季度调整一次,具体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月初进行调整,遇特殊原因也可临时调整,并依照申请、审核、公布的程序调整。

第六条,明确了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主要要求清单动态调整应当充分论证及考虑企业群众办事实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就清单的调整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清单动态调整以及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群众需求导向,做到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群众的需求为第一服务方向,立足优质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效能,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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