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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经开区关于加快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0-07-02 09:25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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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促进我区产业发展,南昌经开区党工委日前印发《南昌经开区关于加快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暂行规定》(洪经工管办规[2020]1号,下简称《规定》),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快我区产业做大做强的步伐,促进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开发区支柱产业的形成,加大财政资金对产业的支持力度,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各项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并结合开发区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总体要求

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遵行以下原则:专项预算、专户管理,政策明确、择优扶持,程序合法、公开公正。

本规定所涉及的企业和机构的前期审核工作由区招商局、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财金局、区组社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区财金局负责产业扶持政策的核准和兑现,并报区工委、区管委会最后审定。

三、文件依据

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规定适用于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对开发区可支配财力形成实际贡献、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各类企业和单位。本规定自2020年7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原则上每年受理两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有关政策扶持形式

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形式包括补贴性政策扶持、奖励性政策扶持、人才政策扶持和其他扶持四大类。

1补贴性政策扶持

《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补贴性政策扶持分类:贴息补助、投资补助、技改补助、新产品研发补助、租金补贴、初期运营补助、中小企业创业补助、特殊配套补助、核心设备补助、装修补助。

2奖励性政策扶持

《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奖励性政策扶持分类:协作采购奖励、财政贡献奖励、企业营收奖励。

3、人才政策扶持

《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人才扶持分类:培训补贴、企业高薪引才奖励、 鼓励企业人才参加荣誉奖项评选、市场引才奖励、企业参加引才活动补助。

4、其他扶持标准

产业发展基金、一事一议。

(二)申请程序

1、各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应的牵头单位(职能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具体的申报审批流程或细则。明确申报资格、审批流程,规范申请表格及需提供佐证材料明细等。

2、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原则上每年受理两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3、企业申请本规定中相关扶持条款应遵循如下程序:

(1)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填定申报表格及提供佐证材料;

(2)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有关材料、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并依照对应的申报审批流程完成审核程序;

(3)相关职能部门与财金部门联审后按程序报区管委会批准;

(4)区财金局依据经区管委会批准意见按财务核算规范的拨付专项资金。

(三)其他

1、对当年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受到过行政处罚且未整改到位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2、本规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重大调整,则本规定内容亦作相应调整。

3、本规定与开发区其它同类政策的衔接,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4、本规定自2020年7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原《南昌经开区关于加快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暂行规定》(洪经管发[2008]1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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