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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方案(修订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11-11 10:38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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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南昌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方案(修订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方案一共八条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都应该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原则是“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审查程序是拟订公开的政府信息,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审查时限为1个工作日,逾期未确定的,视为同意公开;如发文单位不能确定该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会同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可会同同级商务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在征求权利人意见后,确定是否公开;对一些敏感信息,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是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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