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建档人员建档代缴是对确实无力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群众,由政府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年以来,全区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条件人数359人,实际代缴保费人数359人,代缴率100%,代缴金额3.59万元,并对全区49人符合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人员及时足额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