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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等24种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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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等24种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直流水枪、消防照明应急灯、儿童用品、电动玩具枪、感知玩具、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复合肥料、薄膜、家具板材、老视成镜、热轧带肋钢筋、家用燃气灶具、日用杂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用)、燃气连接用软管、塑料购物袋、学生文具、电线电缆等。

本次共抽查我区30家销售单位的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为细木工板、塑料购物袋、家用燃气灶具。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生产的4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C,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体积分数)(60°C,2h)、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二)食品相关产品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生产的4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9790.2-2005《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二氧化硫浸出量(以SO2 计)、甲醛、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霉菌、β型溶血性链球菌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三)直流水枪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直流水枪,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8181-2005《消防水枪》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标志、表面质量、使用环境温度、抗跌落性能、耐腐蚀性

能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四)消防照明应急灯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消防照明应急灯,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重点对标志、通用要求、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电气强度、外壳的防护等级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五)儿童用品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4批次儿童服装,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异味、纤维含量的标识、耐皂洗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PH、甲醛、绳带要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1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脂(DNOP)、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久性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六)电动玩具枪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批次电动玩具枪,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标识和说明、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耐潮湿、室温下的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元件、耐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七)感知玩具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批次感知玩具,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锑迁移量、砷迁移量、钡迁移量、镉迁移量、铬迁移量、铅迁移量、汞迁移量、硒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八)车用汽油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92号车用汽油(VIB),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30-2016《车用汽油》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馏程、硫含量、铜片腐蚀(50°C,3h)、机械杂质及水分、密度(20°C)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九)车用柴油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生产的2批次0号车用柴油(VI),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硫含量、铜片腐蚀(50°C,3h)、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馏程、密度(20°C)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复合肥料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批次复合肥料,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 38400-

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有效磷、总氮、钾含量、总养分(N+P2O5+K2O)、粒度(1.00mm~4.75mm)、氯离子、缩二脲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一)薄膜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批次塑料薄膜,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厚度及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二)家具板材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细木工板,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5849-2016《细木工板》、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含水率、浸渍剥离、横向静曲强度、表面胶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横向静曲强度”。

(十三)老视成镜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老视成镜,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 3 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T 13511.3-2019《配装眼镜 第 3 部分:单光老视成镜》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材料和表面的质量、镜片顶焦度、透射比(可见光谱区τv(380nm~780nm)、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架外观质量、单光老视成镜的镜片和镜圈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四)热轧带肋钢筋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热轧带肋钢筋,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尺寸、力学性能、反向弯曲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五)家用燃气灶具

本次抽查3家经营主体销售的6批次家用燃气灶具,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要求,重点对热负荷、气密性、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装置、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热效率、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热效能”。

(十六)日用杂品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成人纸尿裤,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8004.2-2021《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条质量偏差、面层附着物、pH、杂质、可迁移性荧光性物质、饱和吸收量、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七)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组充电器,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壳冲击、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固体绝缘、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超温保护、过充切断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八)电动自行车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4批次电动自行车,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重点对铭牌、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产品合格证、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防火阻燃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十九)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本次抽查3家经营主体销售的3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二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用)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用),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二十一)燃气连接用软管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4批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6002-2010《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观、结构和尺寸、拉伸强度、气密性、软管弯曲性、软管耐冲击性、耐压性、软管阻燃性、软管扭曲性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二十二)塑料购物袋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塑料购物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准的要求,重点对环保要求、宽度偏差、长度偏差、封合强度、漏水性、封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环保要求”。

(二十三)学生文具

本次抽查1家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作业本,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QB/T 1437-2023《课业簿册》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封面、封底定量、内芯定量、内芯D65亮度、白页、破页张

数、脏迹、断线、成品整体规格尺寸偏宽、装订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二十四)电线电缆

本次抽查2家经营主体销售的4批次电线电缆,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尺寸结构、标志、电性能、绝缘机械性能、护套机械性能、热延伸试验、不延燃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一)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二)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2025年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60批次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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