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000MJD356317A,法定代表人:万保华,在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为: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因部分会员无法取得联系、达不到章程规定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要求,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经书面、通讯等方式征求剩余会员意见,并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为确保注销登记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会员权益,现向各位会员发出此公告。各位会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若公告期内本组织未收到全体会员半数以上的反对意见,自公告期满次日起本组织自动解散,并郑重承诺:
一、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自解散之日,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网站、固定出版物等)自解散之日起终止运行。
三、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将启动清算程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赠给与本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组织。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简化注销审核工作,确保无债权债务后进行注销。
四、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该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南昌临空经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公告期限为:2026年11月3至2026年11月30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
联系人:万保华,联系电话:18970075037
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电话:0791-8382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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