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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经开区2025年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25-04-2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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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管办字〔2025〕14号 

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企业:

《南昌经开区2025年购房补贴政策》已经南昌经开区2025年区管委会第十二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南昌经开区2025年购房补贴政策

 

为促进全区房地产销售,繁荣房地产市场,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购房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期限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二、购房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在南昌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赠送价值1万元的汽车消费券或1万元购房补贴;

(二)团购补贴:补贴政策执行期间,企事业单位、镇处(街道)、村集体等法人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团购协议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我区范围内同一个房地产项目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一次性购买新建商铺、写字楼、公寓、酒店等用于商业、办公、娱乐的商业用房面积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对买受人予以补贴。

三、申领办法

(一)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并初核以下材料,统一交至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1.南昌经开区新建商品房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共性材料);

2.购房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事项委托书(共性材料);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共性材料);

4.开发企业统一提供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共性材料);

5.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补贴及团购补贴提供);

6.团购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团购开户资料(团购补贴提供);

7.团购明细表,包括参与团购人员、身份证号、购房楼栋房号、面积、网签备案时间等信息(团购补贴提供)。

(二)审核

经开区房产中心对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资格、补助类别、购房现金发放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契税征收部门对契税完税情况进行审核。分为三种类型:

1.汽车消费券补贴:

(1)选择申领汽车消费券补贴的购房人,由经开区房产中心核查确认后将附件1及汇总名单统一反馈至区投促局;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家庭成员需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提供南昌经开区汽车补贴申请表(附件2)、车主身份证、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复印件(如家庭成员购买需提交户口本或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至区投促局;

(3)区投促局将最终确认的汽车补贴申请名单汇总反馈至区房产中心,由区房产中心按程序提交补贴审批。

2.现金补贴:

选择申领现金补贴的购房人,由区房产中心核查确认后收集汇总申请表并按程序提交补贴审批。

3.团购补贴:

选择申领团购补贴的购房人,由区房产中心核查确认后收集汇总申请表并按程序提交补贴审批。

(三)公示

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经开区房产中心将补贴信息在经开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房产中心将企业团购商品房补贴申请材料报区财政局核对后,区财政局按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申请汇总表类别拨付补助资金至区房产中心。对于汽车消费券补贴和现金补贴,区房产中心按照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将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申请人;对于团购补贴,区房产中心按照申请表提供的收款账户,由开发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于3日内发放至购房人个人银行账户,开发企业将发放记录报送至区房产中心存档。

四、注意事项

(一)本政策实施期间发放的汽车消费券和购房补贴合计2000万元,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先购先得,发完为止。汽车消费券需在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后申领,1万元购房补贴和团购补贴需在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且缴清契税后申领。以上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领取补贴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如确需撤销,必须将所获相关补贴返还至发放单位。

(二)申报者应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补贴外,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造假骗取购房补贴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追回购房补贴;未及时扣回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具体条款由南昌经开区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经开区商品房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

2.南昌经开区汽车补贴申请表


附件1

南昌经开区新建商品房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

 

申

 

请

 

人

 

填

 

写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银行

开户行

 

银行卡号

 

商品房

信息

商品房类别

□住宅

 

□非住宅

 

商品房地址

 

商品房面积

 

网签备案

时间

 

申请

补贴

类别

□汽车消费券补贴     □现金补贴      □团购补贴

 

本人承诺填写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并同意对补贴事项进行公示,如需办理一切形式的退房手续将主动退回赠送的汽车消费券、现金补贴或契税补贴。     

以上承诺,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销售企业意见

(二选一)

 

 

 

 

以上信息均属实,并于      年    月   日

 

□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     

 

□通知业主缴纳契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汽车消费券补贴无需出具意见)

该申请人已完成契税缴纳。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房产中心意见

(三选一)

该宗商品房符合商品房购房消费补助条件:

 

□申领汽车消费券1万元

 

□购房补贴1万元

 

□团购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为      元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表双面打印


附件2

南昌经开区汽车补贴申请表

 

新购

车辆

信息

车牌

号码

 

车架号/车辆识

代码

 

发票号

 

申请人

填写

车主

 

车主身

份证号

 

联系

电话

 

购房人

 

购房人身份证

 

联系

电话

 

车主开

户银行

 

车主开户银行账号

 

本人承诺填写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并同意相关补贴事项,如以任何方式套取消费补贴将退回赠送的汽车消费券。以上承诺,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车主及购房人签字(手印):

 

汽车销

售企业

意见

我单位保证规范销售行为,禁止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消费者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企业员工不以任何方式套取消费补贴,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汽车销售企业(盖章) :

区投促局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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