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南昌港樵舍港区江西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改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南昌港樵舍港区江西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江西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选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环湖村
(5)建设内容:在现有码头2#泊位基础上,新增1条沥青输送管道,石油沥青进港方式为船舶运输,出港方式为汽车运输;在库区新增5#汽车装卸平台,平台上设置6个装载鹤位,12个鹤管(其中6个柴油鹤管、6个沥青鹤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环湖村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91--87702773;
电子邮箱:32778040@qq.com。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层 邮编:330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79172049 邮箱:1649656383@qq.com
四、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OJ7V4dm9APk12SQYbP5TQ
提取码:qi92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我公司,反映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我单位工程建设部、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归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