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9枫生快速路北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K2+000-K4+675临时用地项目于2022年9月经“洪自然资规(经)临字〔2023〕3号”批准实施,现该项目使用期限已到期,项目用地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3月14日,分局组织区社发局、区生态环境局、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按程序对该宗临时用地进行了复垦验收,提出复垦验收意见如下:
一、土地复垦工程概况
S49枫生快速路北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K2+000-K4+675临时用地项目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S49枫生快速路两侧,批复临时用地面积为68.66亩,其中园地2.766亩,林地9.321亩,草地0.6435亩,工业仓储用地8.7645亩,住宅用地3.520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845亩,交通运输用地32.5335亩,沟渠0.2595亩。
二、土地损毁及复垦情况
该临时用地损毁土地68.66亩,不涉及损毁耕地。用地单位对临时占用范围实施土地复垦,按照测绘成果资料,复垦面积68.66亩,项目区土地复垦率达到100%。
三、验收结论
经分局组织区社发局、区生态环境局、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该临时用地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专家组同意该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由我分局对以上的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我分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公示期无异议,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方式:0791-83809896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