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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经开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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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经开征告(2025)9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经开区段)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白水湖管理处、冠山管理处、乐化镇、樵舍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拟使用部分国有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使用)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74031、H50G075031、H50G076031、H50G077031、H50G078031等五个幅图。

(二)涉及白水湖管理处中联村,白水湖管理处中联村下房小组,白水湖管理处瓜洲村,白水湖管理处瓜洲村四小组、五小组,冠山管理处郭台村上陈小组、下陈小组、张家小组、介坛小组,冠山管理处天源村潘家小组、王家小组,乐化镇黄墩村黄墩组、新村组,乐化镇徐邓村湾上组、徐家组、杨家汪组、朱家组、竹山组,樵舍镇波汾村鲤溪山组、塘头一组、王子将组,樵舍镇常丰村闵家组,樵舍镇连环村曾家组、赤岗组、梅岗组、耀科组、周家组,樵舍镇连环村,樵舍镇蔓湖村畔支组,樵舍镇塘头村塘头一组、吴家组,樵舍镇朱坊村山溪李组、上松塘组;使用国有土地,详见征收(使用)土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122.0959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使用)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铁路用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使用)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使用)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告同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s://ncjk.nc.gov.cn/ncjkq/tdzsybc1/bmxxgk_list.shtml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使用)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人员:李工                          

联系电话:0791-86698078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经开区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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