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中心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经开政务服务中心搬迁相关工作>的询价函》。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服务内容,现对原公告作如下补充:
一、关于项目2《经开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标识制作》附件1材质标注的澄清
项目2附件1中原未标注制作材质,现予以明确,具体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请各供应商以更新后的附件为准编制报价文件。
二、关于项目2报价截止时间的调整
项目2《经开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标识制作》报价截止时间由原定时间顺延至2026年7月28日上午10:00,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除项目2外,其余各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不变,仍按原公告执行。
本公告及原公告中未明确列明的其他事项,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我方沟通确认,并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补充说明。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18070072491
特此说明,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
2026年7月23日

